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来源:漯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8-06-13 浏览次数:799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市残联系统共产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观念,强化责任担当,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7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市残联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比党性、看观念,比学习、看能力,比作风、看行动,比敬业、看作为、比奉献、看成绩,在市残联系统中形成“比学赶帮超” 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三)认真学习,勤于钻研,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显著成绩,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四)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清正廉洁,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评选范围和方法
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市残联党总支的在职中共正式党员均可参评。
依据前期“双量双评”投票结果,由各支部集体研究推荐,原则上着重推荐科以下党员干部。
四、评选名额
(一)每个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3名。
(二)经机关党总支研究,在市残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中推荐1-2名参加全市和市直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三)经机关党总支研究,在机关党总支和三个支部的委员中推荐1-2名参加全市和市直机关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五、表彰
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将在“七一”前夕进行表彰,授予“市残联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挖掘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尤其要注意挖掘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典型。
(二)严格标准,认真评选。在评选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真正把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威信高的个人评选出来。
(三)营造氛围,服务大局。各支部要把评选工作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服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典型与提升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学习身边人,干好当前事,进一步营造市残联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各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于6月15日前报机关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