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阳光民生”项目建设信息公开
来源:漯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0-04-08 浏览次数:1554
图为2020年“阳光民生”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图片
2020年,漯河市残联承办的民生实事为:对584名具有漯河市户籍或居住证、符合康复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
主要责任单位:市残联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
一、政策依据
漯河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漯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残联〔2020〕29号)
二、救助条件
(一)具有漯河市户籍或居住证、符合康复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对0-6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基本实现动态意义上的应救尽救。根据实际情况,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年龄可扩大至14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年龄可扩大至17岁。
(二)监护人有康复意愿,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训练。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符合以下要求:
1.视力、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医疗机构诊断,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其中,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主要指针对肢体残疾儿童常见的、严重影响儿童正常生活和活动、术后效果明显的手术(如先天性马蹄足等关节畸形,先天性关节脱位,脑瘫、脊膜膨出后遗症或脑损伤等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等)。
2.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诊断明确,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其中人工耳蜗手术要求听力损失重度以上、佩戴助听器效果不佳、医学检查符合手术条件。
三、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救助内容
1.手术。为有手术适应症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手术,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肢体矫治手术。
2.辅助器具适配。为有辅助器具需求、经评估后适合配置辅助器具的残疾儿童提供辅助器具适配。
3.康复训练。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
(二)救助标准
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超出部分,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给予一次性手术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
2.辅助器具适配。为有辅助器具需求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3.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6000元/人/年,康复训练时间为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救助对象实际训练月数补助康复费用。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政策,按规定支付后的救助对象自负部分再
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在救助标准内据实给予结算补助,超出部分由残疾儿童家长自行负担。
四、申请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其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残疾人证(医疗、康复机构诊断评估证明)、2寸免冠照片3张,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提出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
五、责任领导
刘红伟,漯河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六、责任部室及联系电话
漯河市残联康复部0395-3520608